毒品案件不起诉精选案例
贩卖第二级毒品不起诉(大麻)
不起诉决定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案件概述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法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贩卖第二级毒品大麻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案件背景
不起诉决定书首页载明选定辩护人为谢政翰律师、林宗谚律师。警方指控被告人以5万元、4.7万元价格贩卖50公克大麻;被告人始终否认。
辩护策略
本所律师援用疑罪从无及证据法则,主张证人指述与通讯记录不足以证明贩卖。
关键争点
- 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贩卖犯意?
- 交易记录与被告人之关联?
法律依据与论述
毒品危害防制法第4条第2项;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项、第253条第1项。
处分结果
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不起诉处分书(已遮蔽个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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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不起诉处分书(已遮蔽个资)已依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,将当事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遮蔽处理 * 书状影像为繁体中文正式法律文书,内容以原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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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卖毒品大麻第二级毒品不起诉
以上案例仅供参考,实际情况仍需依个案事实与证据进行专业评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