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提供公司账户、转换虚拟货币涉诈骗及洗钱罪嫌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案件」,就被告人与告诉人间选择权投资契约争议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刑法第339条第1项诈骗取财提出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虚拟货币投资诈骗、背信罪嫌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加入诈骗集团、使用LINE昵称「Caroline」等指控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提供人头账户涉诈骗、洗钱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帮助诈骗取财罪嫌(泰铢换汇)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诈骗取财(BTC/ETH投资)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不起诉决定书案由「诈骗案件」,就被告人遭控诈骗取财(协助收款)答辩,获不起诉决定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判决案由「违反洗钱防制法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提供账户涉洗钱、诈骗答辩,法院判决无罪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
依上诉判决案由「被告人违反洗钱防制法案件」,检察官就上开无罪判决提起上诉,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无罪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上诉判决案由「诈骗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诈骗等案上诉量刑部分,本所为被告人辩护,获谕知缓刑及附条件赔偿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判决案由「诈骗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涉帮助洗钱及诈骗等案,于准备程序自白后,本所为被告人辩护,获从轻量刑及缓刑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判决案由「违反洗钱防制法等案件」,本所为被告人辩护,获谕知缓刑及履行附表赔偿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
依上诉判决案由「被告人等诈骗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提供人头账户、以「尻水」拦截赃款等情节辩护,法院就部分罪名宣告缓刑,其余被诉部分无罪。
承办律师:谢政翰、林宗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