诈骗案件无罪精选案例
违反洗钱防制法等案无罪判决
判决无罪
承办律师:谢政翰
案件概述
依判决案由「违反洗钱防制法等案件」,就被告人提供账户涉洗钱、诈骗答辩,法院判决无罪。
案件背景
判决书首页载明选定辩护人为谢政翰律师、林宗谚律师。被告人遭控提供两个账户及网银资料予诈骗集团,用于虾皮假拍卖诈骗(7柜1万5,540元)。
辩护策略
本所律师主张被告人无洗钱及诈骗犯意,仅系账户名义人;法院认定被告人不具洗钱及诈骗犯意。
关键争点
- 是否具洗钱及诈骗犯意?
- 账户提供能否推定共犯?
法律依据与论述
洗钱防制法、刑法第339条第1项;有罪判决须达有罪证据确信之程度。
判决结果
法院判决无罪。
判决书(已遮蔽个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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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判决书(已遮蔽个资)已依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,将当事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遮蔽处理 * 书状影像为繁体中文正式法律文书,内容以原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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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钱防制法诈骗无罪人头账户
以上案例仅供参考,实际情况仍需依个案事实与证据进行专业评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