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件不起訴

詐欺等案件不起訴(人頭帳戶)

不起訴處分
承辦律師:謝政翰、林宗諺
案件概述

依不起訴處分書案由「詐欺等案件」,就被告提供人頭帳戶涉詐欺、洗錢答辯,獲不起訴處分。

案件背景

處分書首頁載明選任辯護人為謝政翰律師、林宗諺律師。被告遭指控加入詐欺集團,提供個人帳戶供網路詐騙收款,涉詐欺取財及洗錢。

辯護策略

本所律師就被告是否知情、帳戶提供目的及金流證據提出答辯。

關鍵爭點
  • 人頭帳戶是否等同共犯?
  • 洗錢犯意能否推定?
法律依據與論述

刑法第339條第1項、洗錢防制法;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第1項。

處分結果

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
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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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政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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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案例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仍需依個案事實與證據進行專業評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