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件不起訴
詐欺案件不起訴(加密貨幣)
不起訴處分
承辦律師:謝政翰、林宗諺
案件概述
依不起訴處分書案由「詐欺案件」,就被告涉詐欺取財(BTC/ETH投資)答辯,獲不起訴處分。
案件背景
處分書首頁載明選任辯護人為謝政翰律師、林宗諺律師。告訴人指控被告以公司負責人身分,誘使其投資加密貨幣63萬元,承諾保本及定期獲利,期滿拒絕返還。
辯護策略
本所律師主張本案屬投資履約爭議,欠缺詐欺之主觀犯意及客觀詐術。
關鍵爭點
- 是否成立詐欺取財?
- 保本承諾是否構成詐術?
法律依據與論述
刑法第339條第1項;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、第253條第1項。
處分結果
檢察官認證據不足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

點擊放大
* 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將當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遮蔽處理
相關標籤
詐欺取財加密貨幣投資不起訴
以上案例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仍需依個案事實與證據進行專業評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