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件不起訴
詐欺案件不起訴(協助收款)
不起訴處分
承辦律師:謝政翰、林宗諺
案件概述
依不起訴處分書案由「詐欺案件」,就被告遭控詐欺取財(協助收款)答辯,獲不起訴處分。
案件背景
處分書首頁載明選任辯護人為謝政翰律師、林宗諺律師。告訴人遭LINE詐騙購買普洱茶,匯款至被告帳戶;被告否認犯意,稱係協助同事茶葉生意收款。
辯護策略
本所律師指摘卷證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知情參與詐欺集團,請求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關鍵爭點
- 被告是否具詐欺犯意?
- 協助收款是否構成共犯?
法律依據與論述
刑法第339條第1項;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、第253條第1項。
處分結果
檢察官認證據不足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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