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件不起訴

詐欺案件不起訴(協助收款)

不起訴處分
承辦律師:謝政翰、林宗諺
案件概述

依不起訴處分書案由「詐欺案件」,就被告遭控詐欺取財(協助收款)答辯,獲不起訴處分。

案件背景

處分書首頁載明選任辯護人為謝政翰律師、林宗諺律師。告訴人遭LINE詐騙購買普洱茶,匯款至被告帳戶;被告否認犯意,稱係協助同事茶葉生意收款。

辯護策略

本所律師指摘卷證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知情參與詐欺集團,請求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關鍵爭點
  • 被告是否具詐欺犯意?
  • 協助收款是否構成共犯?
法律依據與論述

刑法第339條第1項;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、第253條第1項。

處分結果

檢察官認證據不足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
不起訴處分書(已遮蔽個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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