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件無罪精選案例

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無罪判決

判決無罪
承辦律師:謝政翰
案件概述

依判決案由「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」,就被告提供帳戶涉洗錢、詐欺答辯,法院判決無罪。

案件背景

被告遭控提供兩個帳戶及網銀資料予詐欺集團,用於蝦皮假拍賣詐騙(7櫃1萬5,540元)。

辯護策略

本所律師主張被告無洗錢及詐欺犯意,僅係帳戶名義人;法院認定被告不具洗錢及詐欺犯意。

關鍵爭點
  • 是否具洗錢及詐欺犯意?
  • 帳戶提供能否推定共犯?
法律依據與論述

洗錢防制法、刑法第339條第1項;有罪判決須達有罪證據確信之程度。

判決結果

法院判決無罪。

判決書(已遮蔽個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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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律師

謝政翰

主持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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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案例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仍需依個案事實與證據進行專業評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