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件無罪精選案例
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無罪判決
判決無罪
承辦律師:謝政翰
案件概述
依判決案由「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」,就被告提供帳戶涉洗錢、詐欺答辯,法院判決無罪。
案件背景
被告遭控提供兩個帳戶及網銀資料予詐欺集團,用於蝦皮假拍賣詐騙(7櫃1萬5,540元)。
辯護策略
本所律師主張被告無洗錢及詐欺犯意,僅係帳戶名義人;法院認定被告不具洗錢及詐欺犯意。
關鍵爭點
- 是否具洗錢及詐欺犯意?
- 帳戶提供能否推定共犯?
法律依據與論述
洗錢防制法、刑法第339條第1項;有罪判決須達有罪證據確信之程度。
判決結果
法院判決無罪。
判決書(已遮蔽個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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