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危險緩刑精選案例

過失致死案件緩刑判決

4月徒刑,緩刑2年
承辦律師:謝政翰、林宗諺
案件概述

依判決案由「過失致死案件」,就被告車禍過失致死案,本所為被告辯護,獲從輕量刑及諭知緩刑。

案件背景

判決書首頁載明選任辯護人為謝政翰律師、林宗諺律師。被告於新北市新莊區堤外道路迴轉時未禮讓直行機車,致騎士重傷不治。

辯護策略

本所律師就被告過失程度、犯後態度及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情形提出量刑辯護。

關鍵爭點
  • 過失程度及因果關係?
  • 是否符合緩刑要件?
法律依據與論述

刑法第276條、第74條緩刑。

判決結果

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

判決書(已遮蔽個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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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律師

謝政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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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案例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仍需依個案事實與證據進行專業評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