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案件緩刑精選案例
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上訴判決

部分緩刑/改判
承辦律師:謝政翰、林宗諺
案件概述

依上訴判決案由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」,就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(大麻)上訴案,本所為被告辯護,就量刑部分獲諭知緩刑。

案件背景

判決書首頁載明選任辯護人為謝政翰律師、林宗諺律師。高等法院審理上訴,就被告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撤銷原判,其中一名被告宣告有期徒刑1年10月並諭知緩刑5年,另諭知沒收大麻等。

辯護策略

本所律師於上訴審就參與程度、量刑及緩刑條件提出辯護意旨狀。

關鍵爭點
  • 上訴審得否僅就量刑爭執?
  • 緩刑及保護管束條件?
法律依據與論述
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;刑事訴訟法上訴審程序;刑法第74條緩刑。

判決結果

高等法院部分撤銷原判,就被告宣告刑責並諭知緩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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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大麻運輸上訴緩刑
承辦律師

謝政翰

主持律師

刑事辯護財經犯罪民刑交錯爭議

林宗諺

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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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案例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仍需依個案事實與證據進行專業評估